综合工作
一、
二、
三、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要求,更好服务本市事务所参加集中投保工作。协会于
四、为丰富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的文体生活,锻炼智力,增强体质,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
五、
六、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会议精神,
考试工作
一、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成绩于
二、在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英文测试考试中,有22人取得了合格证。
三、协助中注协做好了部分成绩待核查考生的约谈工作及部分考生考试违规处理的工作,并及时向中注协报备。
四、做好考生成绩核查申请登记工作,汇总整理了本市申请成绩核查考生的申请表,共分了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境外考生类别并及时上报全国考办。
培训工作
一、
二、
三、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使培训内容能更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协会于
四、为配合上海市财政局实施的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专项鉴证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专项鉴证业务的执业行为,协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制定了《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专项鉴证报告参考格式(2011试行版)》,于2011年12月29日下发给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并将于2012年2月举办相应培训。
五、
监管工作
一、召开2011年检查工作总结暨表彰会。会上对2011年度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在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检查组、优秀检查人员予以表彰。
2011年协会分别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分类管理考核评审检查工作。(一)2011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开展了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协会共抽调了24名检查人员组成了8个检查组,对40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二)2011年12月上旬至中旬组织实施了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考核评审检查工作。2011年参加考核评审的事务所为70家,经考核评审,管理类别评为A类的为6家、B类的为37家、C类的为25家、D类的为2家,现已将考核评审的结果告知各有关事务所。
二、配合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对小型微型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招标资格的有关审核工作,有61家事务所参加投标,有35家事务所中标。
三、配合上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对参加2011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招标资格的有关审核工作,有30家事务所参加投标,有5家事务所中标。
四、配合上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对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2011—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审计服务招标资格的有关审核工作,有70家事务所参加投标,有41家事务所中标。
五、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参与外省市审计或参与招投标等执业需要,审核其执业情况、经营资格、诚信记录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对11家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20名合伙人或股东连续5年的业务报告进行核查,并做出核实意见。
注册工作
一、开展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拟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受理年检材料。
二、开展日常服务管理工作。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共批准了71人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批准113人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并转为非执业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转会)手续131人次;办理非执业会员转会手续18人次。
三、做好出具审计经历证明工作。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有19名注册会计师因设立新所或事务所转制,申请出具审计经历证明。经审核,为19人开具了有5年以上审计经历证明。
四、继续做好非执业会员换证后续工作。2011年第四季度共审核上报43人提交的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信息,已有39人的信息经中注协确认。此外,前期上报的人员中,又有2人信息获确认。已为上述41人制作发放了新证书。此次上报的信息中,有3条未通过审核,已将这些人员有关资料报送中注协,待进一步审核确认。
五、近期事务所成立、终止及转制信息。上海市财政局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批准了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上海普安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智臻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盛恒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中贞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龙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欣鹏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杰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申道会计师事务所等9家事务所的设立申请。
六、统计资料:截止2011年末,本市共有297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注册会计师5485人。分析如下:
(1)事务所性质分析:
本市有限责任制事务所181户,占60.9%;
本市合伙制事务所116户,占39.1%;
外省市设在本市的分所26户,占8.8%;
(2)事务所规模结构分析:
19名CPA及以下的事务所有241户,占81.1%;
20名至59名CPA的事务所有41户,占13.8%;
60名及以上的事务所有15户,占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