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时间:2023-03-31 00:00:00 作者:【未知】
一、事务所介绍
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展现真实、创造价值为企业使命,以创立中国审计行业的百年老店为愿景,致力于审计服务行业,不停地寻求企业、员工、客户共同可持续性发展。
1、历史
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由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创办组建,是上海市最早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9年12月,宏华的出资主体从机关单位改制成执业注册会计师。回望发展历程,宏华会计事务所,宏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每一次更名都讲述着在变革中融合,在融合中发展的故事。
2、荣誉资质
1991年成为首批外商投资项目经济见证单位之一,同年获得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质;2000年成为首批司法会计鉴定单位之一;2008年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2012年被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评为A类会计师事务所,且于2022年通过A类续评;同年成为浦东会计示范改革基地推荐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宏华”品牌成为注册商标,同年被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商委认定为“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
3、文化
在几代宏华人不懈努力的追求下,宏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
一种执业精神:诚信、专业、勤勉、高效;
二个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三条标准:人员高素质、工作高效率、成果高质量;
四项坚持:坚持终身学习、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规范操作、坚持为客户服务。
4、专业领域
依托杰出的人才团队、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高效的资源整合分配机制宏华在各种审计、预算制度建设、内部控制稽核评价、财务咨询顾问、企业尽职调查、税务鉴证等领域有着出色表现。
二、机构设置
宏华所实行主任会计师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三级审核制度(即部门经理、总会计师、所长主任会计师三级审核),现设如下六个部门:
主任室:全面负责事务所的日常工作;
质量控制部:负责审核报告、内部培训、政策辅导等;
党建办:负责事务所党务工作;
审计一部:直接从事审计、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
审计二部:直接从事审计、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
行政部:负责财务、报告文印、装订、整理、电脑维护、车辆管理等;
商务部:专业负责大型企业的会计、税务咨询业务、增值服务业务等。
三、人员配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宏华所共有员工101人,其中专业从业人员77人,行政人员8人,商务部专员16人。
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如下:注册会计师32名(占总人数的32%),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2名;税务师3名;资产评估师3名。
专业技术职称情况如下:高级会计师5名;中级会计师29名。
另有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质量检查人员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名(蒋传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宏华所共有员工105人,其中专业从业人员82人,行政人员8人,商务部专员15人。
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如下:注册会计师34名(占总人数的33.01%),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6名;税务师2名;资产评估师5名。专业技术职称情况如下:高级会计师7名;中级会计师30名;初级会计师12名。
另有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质量检查人员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名(蒋传蓉)。
四、资质情况
1、公司营业执照;
2、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1987年;
3、分类管理考核A类管理类别事务所,2012年首次获得,2022年续评为A类;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
5、宏华品牌注册商标,2014年;
6、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会计服务类),2014年。
五、质量内控机制
1、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各个项目任务,我所将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对项目组全体人员进行全方位的业务培训,使大家对项目要求有清晰的了解和把握,以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误差。
2、承接项目后将由我所领导层及专人牵头负责,并与项目组保持定期联系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反馈至委托单位的相关负责部门。
3、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及重大问题,以便及时上报至委托单位的相关负责部门。
4、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征求委托单位的意见,对审计报告中的疏漏部分及时完善补充修正,按时递交审计报告至委托单位验收。
5、项目完成后,认真听取委托单位对项目实施工作的改进意见,以便不断提高审计服务质量。
六、专业服务范围
宏华所凭籍拥有的各类资深执业人员和他们诚信敬业的职业素质,熟悉掌握和了解现行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各行业、各税种的特点及运行模式,广泛服务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大中型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宏华所擅长政府委托审计、外商投资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外汇专项审计、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审计及评估、各类验资、税务和会计顾问、税务代理和代理记账及各种经济鉴证等业务。同时宏华所会计业务与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业务、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业务进行关联业务合作,为委托方提供既各自独立,又相互配套的全套服务。
1、审计业务: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清算审计、公司转让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服务。
2、专项审计:包括投入资本的验证、净资产审计、公司内部审计、特定项目审计、司法会计鉴定、外汇收支专项审核等服务。
3、工程决算审计:为客户相关工程提供决算审计服务,即对包括工程合同造价(包括各种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及其他费用(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的所有支出进行审计,审查其合规性、合理性,确定建设项目的总造价。
4、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核: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年检工作提供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等专项审核服务。
5、内控相关服务:包括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代企业编制内部控制制度等服务。
6、咨询服务:包括管理咨询、绩效评定、政策研究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企业收购、兼并策划、企业融资咨询等服务。
7、会计服务:包括财务会计顾问、财务监理服务、代理记帐、会计理论研究、企业会计人员培训等会计服务。
8、税务代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税务顾问、税务筹划、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等服务。
9、尽职调查:客户因收购等经济行为的需求,对目标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
七、特色业务
宏华所多来以来为众多政府机构提供了会计咨询和审计服务,例如: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审计局、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上海市虹口区商业联合会、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上海市长宁区民防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工业大学等。
通过对上述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经历,宏华所能够较好的了解政府系统的特点、重点及难点,从而更好的为委托单位提出建议和专业辅助服务。
八、主要客户、项目
1、上海市审计局:协助配合上海市审计局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审计等专项审计项目。
2、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行业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3、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年报及决算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项目、浦东新区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服务项目等。
4、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虹口区审计局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
5、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虹口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专项审计等。
6、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事业单位年报及决算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项目等。
7、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委员会:宝山区国资委委托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等。
8、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浦区发改委委托的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项目中期审计、黄浦区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专项预审计等
9、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黄浦区财政局委托的各类财务监理及财务审计等。
10、上海市黄浦区审计局:黄浦区审计局委托的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
11、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杨浦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年报及决算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
12、上海市虹口区、青浦区、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报信息公示专项审计和信息核审项目。
13、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嘉兴路街道办事处、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14、上海大学:学院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
15、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水上支队:资产清查及会计账务服务。
16、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各类领导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
17、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及下属单位税务和财务咨询服务项目、二手车业务数据审核服务项目、区域营销助力活动核销资料飞行检查审核项目、对区代进行KBU费用现场审核评估服务项目、上汽品牌年度专项经营数据及营销费用专项审计等。
18、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高新收入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
19、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其下属60家单位的单体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净资产审计。
20、各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验收专项。
九、集团下属其他机构
宏华所在原事务所基础上发展成立了专业从事涉税业务的上海瑞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于2014年7月。主要服务范围包括:税务代理服务、税务鉴证服务、税收咨询和顾问服务、涉税软件的应用培训、其他特定涉税业务服务等。
瑞同所现有6名税务师,其中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6名,均熟悉和掌握现行涉税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各税种的征收管理,且具有多年服务于各类中小型企业的专业积累和项目经验。
十、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77号福龙大厦17楼A座、17楼B座、21楼A座
邮编:200081
联系电话:021-65087799
传真:021-65221103
主任会计师:蒋传蓉
联系电话:13817390810
邮箱:jcr@hhcpa.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