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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应收账款的核算与管理

2011年第5期    作者:张泉兴    阅读(7181)

【来源:《上海注册会计师》 查看本期目录

 

应收账款审计中发现客户拖欠货款比较常见,由于被审计单位不能提供相关的资料,给审计工作带来较多的不便,不能提供资料的原因有种种,如,客户的经济业务往来记录不完整与清晰;未按客户分别记账;记账凭证的附件不齐备;会计人员调离时,交接手续不规范等等。上述原因造成审计人员发函证没有正确的客户地址,账龄分析不能取得可靠的资料等,使得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不足,对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产生极大的风险。

应收账款的核算方式有序时账或按客户名称分别设置明细账。在资金回笼正常的情况下,其核算方式为序时账,销账很容易,无需催讨欠款。而在资金回笼不正常的情况下,以按客户名称分别设置明细账。如以序时账核算,隔月的账款无法回笼,销账越来越困难,甚至每月抄得欠款清单越来越多,不利于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

1)应收帐款账户的设置可以按客户名称分别设置明细账,既能反映客户的经济业务发生的全过程,又便于了解客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客户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在编制记帐凭证时,应附交易(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字),运输单据(飞机、火车、汽车等)等相关凭证。

2)在经济业务发生一年以上,按各个客户尚未收回的帐务,将客户尚未收回帐的记帐凭证及所附交易(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字),运输单据(飞机、火车、汽车等)等相关凭证,进行整理汇总并复印。

上述复印件可以作催款的依据,又可作诉讼的证据,再者可作为查询的资料。

3)对于应收帐款的收回或催讨,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a.应收帐款的收回要与销售人员的业绩挂钩,促使应收帐款快速收回。

b.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拖欠账款的客户进行询证或上门催讨(保留询证和催讨的记录),防止丧失诉讼的权利。

c.对客户的欠款进行催讨,要讲究催讨的方法和技巧。如,对客户的状况进行分析,客户是季节性生产的可以在企业生产旺季时催讨;客户不能全额付款的可以以小额付款的方法,积少成多。等等。

d.应收帐款的账面余额占资产的比例较大时,可以组织专门的队伍进行催讨。以财务部门按每一客户整理催讨的资料,由销售等相关部门协同进行催讨。

4)在清理中发现有记账错误或串户等应该予以调整帐务,做到往来帐清晰,准确。

5)应收帐款要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根据五部委颁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的规定,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实行奖惩。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应妥善保存;财会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款项回收,确保会计记录、销售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

企业应当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

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进行处理。

 

作者单位: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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