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作
一、
二、
三、
四、根据市局要求,协会三月份开展了以“三德、三珍惜”(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珍惜工作岗位;自觉恪守职业道德、珍惜执法权力;自觉提升个人品德、珍惜荣誉前途)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上海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葛爱玲局长在市局处以上领导班子务虚会上的讲话摘要、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观看了勤政廉政教育片《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忠诚、敬业、道德、廉洁”系列报告会第二讲)、《悔恨》等。围绕主题开展讨论,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此基础上,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
五、
六、
七、
考试工作
一、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2010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定于
二、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10年度)》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定于
三、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0年度)》供考生参考。
四、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7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本办法自
培训工作
一、对本市注册会计师在2009年度内的培训学时进行了梳理,对各种特殊情况的课时进行了审核处理、并补录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上海注协考勤管理系统。
二、
三、
四、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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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3月份共举办5期非执业会员面授培训班,107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近期税收政策、企业内控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
监管工作
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通知》(会协[2009]46号)的相关要求,对《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并将《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协会理事会、市注协网站发布,进一步征询有关修改意见。
二、多次与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布置外汇年检审计工作有关事宜,并与培训部共同落实外汇年检审计工作布置及相关政策辅导会议。
三、对中注协发布的第四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内容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发出通知,广泛征询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及建议汇总后反馈中注协。
四、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参与外省市审计或参与招投标等执业需要,审核其执业情况、经营资格、诚信记录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对4家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4名合伙人或股东连续5年的业务报告进行核查,并做出核实意见。
注册工作
一、2010年2月至3月,共批准186人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因申请人申请,批准注销了65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审核本市38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递交的《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和《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并汇总上报中注协。
三、自年检通知发出后,截止2010年3月底共收到本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及个人报来的5000余份注册会计师年检申请材料。目前,年检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
四、2010年2月至3月,共为2人开出了具有5年以上从事审计业务经历及已转出原所的证明。为67名注册会计师办理了转所手续。
五、非执业会员换证信息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有1348人的信息尚待中注协进一步核实。已制作新证书7200余本,计划于近期发放。
六、上海市财政局于2010年2月至3月发文批准设立了上海戴柯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此外,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衡汉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瑞领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等四家事务所已办理注销备案登记,上海市财政局已注销其执业证书。已将上述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录入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接收事务所章程和其他书面材料报备,安排好事务所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