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很重要。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和内容、程序和方法,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原则为全面性、重要性、独立性。
首先是全面性,是指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评价中要突出重要性,是指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高风险领域。
评价工作要坚持独立性,是指评价工作应当与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相分离。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内部环境、生产经营活动、控制手段等。
以内部环境为基础,重点关注: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展战略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企业文化是否促进员工勤勉尽责;社会责任是否有效履行等。
以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至少关注:资金的筹集、投放和营运过程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资产运行中是否存在效能低下或资产流失;采购与销售环节是否存在舞弊行为;研发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
以兼顾控制手段,至少关注:全面预算是否具有约束力;合同履行是否存在纠纷;信息系统是否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内部报告是否及时传递和有效沟通等。
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应当编制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应当由评价小组直接填写,指定专人严格复核。
评价小组可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作者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