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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2-05-20 10:49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现就做好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112月31日前注册关系在上海的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包括:(1)2021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1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4)在2021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5)地方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市注协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并在网站予以公告。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为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专职执业和职业胜任能力等情况。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材料包括会费缴纳、继续教育、社保,以及反映注册会计师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年检方式

2022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依托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年检系统),采用网上检查方式进行。注册会计师可登录中注协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按照要求上传相关年检材料。具体操作详见系统首页的“年检系统操作指南”,扫描中注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并关注可以进行密码找回(先绑定公众号)和年检提请。

 

    

四、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2261630(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做动态调整

五、年检程序及上报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个人身份登陆中注协年检系统提请年检,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请年检→确认提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附件1);

2021年12月31日之后转所的注册会计师需回原事务所进行年检,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将公告在2021年12月31日前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

1.事务所登陆中注协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对注册会计师已提请、注册会计师待提请等事项进行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事务所信息→提请注协审核/代提交年检审核→上传材料(支持上传的材料类型为pdf、jpg、png、xsl,大小限制为10MB)→确认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会计师事务所操作说明》(附件2)。

2.事务所在年检系统中上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事务所声明书》(签字并盖章)(附件3);

2)近期查询的《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分所注册会计师的人事关系在总所的,可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打印的在总所缴纳养老金凭证。上述两项社保材料事务所均需加盖公章;

3)《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4);

4)事务所会费缴纳凭证(会费缴纳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5)换证,提交《2022年注册会计师证书换证申请汇总表》(附件5)和注册会计师一寸彩色照片(背面备注: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和姓名)以及需要换证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换证纸质材料,可邮寄至市注协注册部。

以上(1)-(5)材料为年检的基本材料,市注协将视注册会计师的专职执业情况再作甄别。下一步若需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补充材料或追加检查程序的,请积极配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可关注中注协年检系统中的审核意见内容。

(三)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1.注册会计师以个人身份登陆中注协年检系统提请年检,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请年检→确认提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附件1)。

2.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需确保2021年继续教育已完成提交2021年会费缴纳凭证后,方可通过年检。

、年检要求

(一)统筹年检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年检工作前,应先行对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填报和更新。

(二)突出行业诚信特点

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材料查明为虚假材料时,注协可采取下列措施:(1)公开披露其行为;(2)记入诚信档案;(3)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强化社会监督增加公信力

市注协设立年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21-64228466,zcb@shcpa.org.cn。年检结果确定后,市注协将在网站公告检查结果,并及时注销、撤销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人员的资格,保证检查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

(四)加强沟通确保年检工作顺利推进

市注协加强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合力推进年检工作。其中,对年检不合格及暂缓年检的合伙人(股东),市注协将与财政部门沟通情况,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

    

年检联系人:姚迪、周菁、叶慧。

联系电话: 642271596422711364227550。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doc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会计师事务所操作说明》.doc

附件3.事务所声明书--XX所.doc

附件4-5:事务所信息表+换证表.xls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