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1-06-15 09:57
于新春等33人已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于新春等22人向我会提出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其余11人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1年以上,经我会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于新春等33人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