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1-03-10 10:13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审核,陈丽君等32位申请人所报资料符合规定。同意批准陈丽君等32位申请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个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陈丽君等32位申请人请至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会员管理—非执业会员办事流程,按照《非执业会员电子会员证下载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和《非执业会员管理指南》相关要求,自行下载《非执业会员电子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特此批复。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