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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置及职责(2021年1月21日修改)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0-06-11 13:30    

一、行政部

负责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及协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协会秘书处工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综合部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上海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行业实际,落实各项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召开行业重要会议,起草年度总结和计划等文字材料,组织与行业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落实行业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信息化建设,开展与服务行业发展相关的专项工作,负责行业诚信建设和诚信信息管理,负责会刊《上海注册会计师》的编辑发行及行业宣传,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负责规范化评估、对外联络和国际交往,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注册部

负责管理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事务,办理相关审批、调转、开具证明、年检事宜;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综合评价填报工作;配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好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发布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新增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在本市最近三年执业经历进行专项检查评估;督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章程、协议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有关资料档案;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变更登记备案工作;维护中注协、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四个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四、监管部

负责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的监督及自律性检查工作;负责行业执业准则的贯彻执行及专业技术指导;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考试培训部

1.考试工作

贯彻落实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有关考试工作的政策和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培训工作

负责制定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行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完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及远程教育培训任务。

六、行业党委办公室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行业实际情况和问题,制定具体规定、办法;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指示、决定精神,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实施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强行业纪检、统战、工会和团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