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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内容文号:沪会协〔2026〕44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6-06-16 17:12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25〕35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协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加考评事务所范围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务所应当参加考评

1.取得市财政局颁发执业许可证书后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且未参加过考评的;

2.被评定为A类或B类管理满5年的;

3.A类或B类管理的事务所受到投诉举报较多或反映问题严重的。

2026年应当参加考评的事务所共44家,名单见附件2。

(二)除上述第(一)项所列应当参加考评的事务所外,未列入当年应当考评范围的事务所,若以往年度已参加过考评,可自愿申请参加考评,但存在下列情形的除外:

1.未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审计业务的;

2.处于暂停执业行政处罚期间的;

3.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违规违法,收到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决定,事务所未在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直接列为C类管理的,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

4.事务所因执业行为违规违法,考评年度内受到刑事处罚,或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在考评时拒绝提供、明显转移、隐匿有关考评资料或对提供的考评资料弄虚作假,直接列为D类管理的,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

二、对未按规定参加考评事务所的处理

根据《办法》,凡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的事务所,若无正当理由首次不参加考评的,直接列为C类管理;两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评的,直接列为D类管理。

三、具体要求

应当参加2026年分类管理考评的44家事务所,以及拟申请参加考评的事务所,应根据《办法》规定落实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自评工作

按照《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的具体内容,逐项自评打分。于710日前,登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分类管理考评信息,并上传下列考评材料:

1.《考评表》:根据事务所规模类型选填对应考评表;

2.《考评表》扫描文件:打印填报完成的《考评表》,根据要求签字盖章并扫描成文件,上传至指定附件框;

3.业务及发票清单电子文件:根据要求填报事务所业务及发票清单(见附件3),上传至指定附件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分类管理考评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完成后确认提交。

(二)积极配合考评工作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考评年度指自考评当年的上一年度1月1日至考评当年6月30日。事务所应积极配合考评工作并提供考评资料:

1.对照《2026年分类管理考评事务所提供资料清单》(考评现场提供,见附件5),及时全面整理考评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并保证考评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其中业务报告考评范围为事务所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出具的鉴证报告为主,根据考评实际情况可延伸范围;

2.为考评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事务所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日常办公和业务管理的,应当为考评组提供必要的访问权限;

3.确定专人负责与考评组的联络;

4.妥善安排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其他相关人员配合考评组开展工作;

5.如实回答考评人员的询问、准时参加考评组召集的会议,及时进行意见反馈。

对于拒绝提供、转移隐匿考评资料或对提供的考评资料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严格落实检查纪律

配合、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执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廉政规定》有关要求,协会将通过网站、电话和信箱等形式受理群众对检查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投诉网站:https://www.shcpa.org.cn;举报电话:02164228466;举报信箱:jgb@shcpa.org.cn

联系人:监管部 季慧,电话:021)64225485。

特此通知。

 

附件:

1.2 通知附件1-分类管理办法及考评表2025版.rar

2.2026年应当参加考评的事务所名单

3.事务所业务及发票清单

2 通知附件3--业务清单等-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xlsx

2 通知附件3--业务清单等-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xlsx

2 通知附件3--业务清单等-分所-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xlsx

2 通知附件3--业务清单等-分所-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xlsx

4.2 通知附件4 分类管理考评系统操作流程.docx

5.2 通知附件5 2026年分类管理考评事务所需提供资料清单.docx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16

2026年应当参加考评的事务所名单

(以事务所名称笔划为序)

序号

事务所名称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

2

上海上新道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上海卫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

上海中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

上海中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上海东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9

上海汇安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上海同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

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

上海华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上海行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5

上海众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6

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上海运宣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9

上海求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上海岚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1

上海沪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2

上海坤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

上海国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

上海知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6

上海诚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上海城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8

上海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上海信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0

上海玺昌浩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1

上海涌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2

上海博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3

上海鼎迈北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4

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5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6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37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38

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9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

40

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41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42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43

浩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4

翊审(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