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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文号:沪会协〔2025〕29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5-04-29 11:13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的规定,2025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将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并与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一并开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持续治理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深入核查本所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挂名执业行为。事务所需认真落实自查工作并填写《2025年事务所自查情况表》,于531日前通过年检系统提交。

(二)市注协组织开展检查

市注协将加强对日常自律管理过程中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新注册执业、新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跨省转入及70周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重点检查,采用事务所自查、电话核实、调阅材料、约谈沟通、部门协查等方式,针对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个税缴纳证明或支付薪酬的银行帐户记录、业务工作底稿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市注协发布处理公告

831日前,市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给予公告。

三、其他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需要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的,可将《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印章快递至市注协。

市注协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36层(均瑶国际广场)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部

联系人:姚迪、周菁、叶慧。

联系电话:642271596422711364227550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事务所自查情况表.xls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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