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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市政配套工程财务监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3-12-22 09:28    

项目概况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市政配套工程财务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04144670-00052342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市政配套工程财务监理

预算编号: 0023-J00054976

预算金额(元): 9600000(市级建设财力安排资本金300000万元,其余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元): 1-5010000,包2-4590000

采购需求:

包件一名称:市政道路及管线、泵房、变电站等工程财务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位于浦东国际机场新东货运区、四五跑道间街坊、T3 南配套区及南工作区,东至星锦大道、南至规划南纬八路、西至规划南经九路、北至机场大道。本包件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及管线、泵房、变电站等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约31.7亿元,建安投资约25.0亿元。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接受委托后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日为止。

包件二名称:能源中心、蓄车场、综合管廊及排水箱涵等工程财务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位于浦东国际机场新东货运区、四五跑道间街坊、T3 南配套区及南工作区,东至星锦大道、南至规划南纬八路、西至规划南经九路、北至机场大道。本包件主要建设内容为能源中心、蓄车场、综合管廊及排水箱涵等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约24.8亿元,建安投资约19.5亿元。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接受委托后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日为止。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分为二个包件,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报名及参加竞标,但仅限中 1 个包件(本项目按包件升序评审,在前一包件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余包件中不再推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次招标项目组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允许供应商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凡是此前已接受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采购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1室

方式: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1室。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协议(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售价(元): 1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1室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址:世博村路300号、上海市浦东机场启航路900号

联系方式:周海蓉,2311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1室

联系方式:18621627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智慧

话:1862162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