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23-01-04 09:40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并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意见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反馈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监管部 朱益村、李乐琴
电话:021-33562048、021-64228232
电子邮箱:jgb@shcpa.org.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6楼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