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7-03-06 14:58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已全部结束,但尚有部分注册会计师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时。为使该部分注册会计师顺利通过本年度年检,经研究,协会定于3月20日至3月24日举办继续教育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管理会计:应用与挑战
2.业绩评价
3.会计准则最新修订
4.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5.企业税收管理实务
6. 职业道德教育(3月24日下午)
二、培训师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及业内专家
三、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15—16:15(第一天8:30签到)
2.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财分部,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大校内第七教学楼201教室(轻轨赤峰路站,公交51、52、115、139、217、541、537、597、723、745、817、829、866、875、876、933到达。)
3.联系电话:徐老师 6536 1963
五、报名时间和人数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6日
2.报名人数:180人
六、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培训管理人员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名。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登陆方式:http://cmis.cicpa.org.cn。进入后在“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操作报名。我会将视报名人数情况对报名截止日作适当调整,并请各事务所于3月17日上网查看报名确认情况,通知报名已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前往就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请注册会计师携带好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考勤,一天考勤四次。
2.听课时,请遵守课堂纪律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
3.此次补课后,不再开设任何形式的2016年补课培训班。
培训部联系人: 叶慧 6422755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