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继续教育 >> 执业注册会计师续教育信息

《上海注协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培训班(第五期)》培训通知(2016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6-10-10 09:51    

为进一步落实上注协《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会协〔201341号)中关于“鼓励各事务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执业需求进行联合培训”的要求,上海注协将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专业培训,以充分利用大型事务所的专业优势资源。现定于1031日至114日为“联合培训周”,114日为“联合培训周第五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师资:

1.《时间管理》

主讲:朱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经理

2.《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项目负责人》

主讲:肖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二、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114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8:30开始签到)

2.地点: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四楼劲松厅

3.交通方式:

轨交线路:地铁7号线、9号线肇嘉浜路站4号出口

 公交线路:公交43205806864927957

 四、报名时间和人数

1.报名时间:1010-1027

2.报名人数:150

五、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培训管理人员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名。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登陆方式:http://cmis.cicpa.org.cn。进入后在继续教育模块,进行操作报名。我会将视报名人数情况对报名截止日作适当调整,并请各事务所于1028日上网查看报名确认情况,通知报名已确认的注册会计师前往就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请注册会计师携带好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考勤,一天考勤四次,8课时/天,计入2016年继续教育课时。

2.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请学员配合遵守课堂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震动位置。

3. 联系人:市注协考试培训部  叶慧 6422 755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