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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6-07-28 09:56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

为配合基层党组织落实《本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党课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帮助基层党组织提升党课质量,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创新党课方式,让党课更加贴近党员工作生活实际,更具吸引力和针对性,市党建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事务所党组织可根据活动要求将参赛作品电子版于824日前发送至cathy_chenjx@163.com邮箱。

联系人:陈巾雄  33562049

 

附件1: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2016728

 

 

 

 

附件1  

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大口、央企电教干部:

为配合基层党组织落实《本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党课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帮助基层党组织提升党课质量,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创新党课方式,让党课更加贴近党员工作生活实际,更具吸引力和针对性,市党建服务中心、上海《支部生活》编辑部、《上海机关动态》编辑部(市级机关工委主办)联合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3831

二、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

三、征集要求:

1、注重思想性,党课内容紧密围绕“两学一做”要求,突出党性原则。

2、注重贴近性,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

3、注重针对性,着眼落实“十三五”规划,以及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具有普遍性的思想问题。

4、注重创新性,综合运用各种新方式、新载体,努力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四、征集方式:

1、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授课者自荐相结合。除党组织或党员自主上报外,各区县党建服务中心还应结合社区党校建设,依托区域化党建平台,广泛推荐驻区单位党组织选报教案等参与活动。

2、参加征集活动者应提供党课讲稿电子版(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党课现场照片(至少2张),建议提供PPT等多媒体资料。请将完整的报送作品电子版发送至shlxyzdk@163.com邮箱。

3、党课视频可同时作为“上海市第十二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中“微视频”类的作品参评。具体技术要求可参见《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二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的通知》(沪委组办〔201618号)。

4、上述报送内容请同时上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宣传表彰

1、部分优秀案例将在上海《支部生活》、上海基层党建网、上海机关党建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征集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示范案例”和“优秀案例”,并发放获奖证书。

联系人:胡晨宵  32303145

市党建服务中心

20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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