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6-07-28 09:50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团组织:
基层团组织按期进行换届改选是《团章》规定的团的正常组织生活制度、保障团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根据《2016年度团建工作方案》的安排,经共青团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团工委”)研究,行业部分基层团组织已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凡任期届满的基层团组织(附件1)应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附件2),学习行业团工委制发的团建制度规范,通过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认识,为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
1.各基层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团员(代表)大会予以报告,听取团员意见。
2.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采用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办法提交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选举结束后,各基层团组织须及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告(附件3)和团支部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报行业团工委审批。
4.各基层团组织要做好两届委员会的工作交接,做好有关台账资料的整理保存。
(三)选举办法
1.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
2.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得当选。
4.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基层团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
3.各基层团组织通过换届,使团干部们进一步提高素质,使团支部组织结构更趋完善,增强活力,使团支部成为竭诚服务青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集体。
联系人:陈巾雄
联系电话:33562049
共青团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