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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推进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从严治团的规定》的通知
内容文号:沪注会行团〔2017〕41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8-01-11 11:11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团组织、各资产评估机构团组织:

为贯彻团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有关工作,特别是推动共青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要求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快新形势下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团组织建设工作的从严管理,共青团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委员会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推进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从严治团的规定》,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附件:《关于新形势下推进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从严治团的规定》.docx

 

共青团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委员会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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