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4-01-14 10:45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条件审查办法》(沪会协(2012)17号),即日起,对注册会计师胡克玉、徐勤永拟任合伙人资格等事项进行公示。
姓名 |
注师编号 |
原所名称 |
注册批准文号 |
注册时间 |
出生日期 |
胡克玉 |
100000620040 |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会协字(1998)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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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
2009年1月——2013年12月 |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申请人胡克玉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拟任上海明达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姓名 |
注师编号 |
原所名称 |
注册批准文号 |
注册时间 |
出生日期 |
徐勤永 |
440100430042 |
上海锦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粤注协[2005]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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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
2008年12月——2013年11月 |
上海锦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申请人徐勤永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拟任上海勤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公示时间: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
联系电话:64227112 联系人:庄晓菁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