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9年,协会根据本市行业现状,组织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开展行业自律与执业管理调研活动。通过自发申请与条件审核,共有139家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13家调研小组上报了课题申请,截至2009年10月底,正式收到10个课题组的最终调研报告。协会通过评审小组,对课题报告进行了评审表彰。为了宣传行业课题研究的成果,鼓励更多的行业执业人员积极通过调查研究开拓执业思路,规范执业行为。本刊从第二期开始新增“调查与研究”栏目,陆续刊登本次课题评审中的获奖报告,也希望通过今后更多的课题调研活动,分享执业经验,提高执业水平。
近年来,我们开展的企,业高新技术专项审计主要为税务机关和科技机关有关政府优惠政策落实提供审计鉴证,各事务所审计策略与审计方法不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8年11月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我们组织行业组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学习、实践,就风险评估,研究费用和专项收入的审计工作底稿开展讨论,比较、分析和研究。
课题研究的目标是设计编制一套简易通俗,可操作性的研发费用和专项收入审计的实质性程序的工作底稿,研究目的是总结行业组内各事务所专项审计的经验教训,深入学习与实践中注协下发的上述《指引》,对各事务所的确定审计政策,进行内部业务培训,提高专项审计工作质量和行业执业水平有所帮助,促进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
研究设计研发费用和专项收入审计的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是建立在中注协《指引》基础上,依照《指引》规定和相关审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参照了相关文献和审计实务案例。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
一、 研发费用和专项收入审计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
课题组在学习《指引》的基础上,设计编制了研发费用和收入二张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研究结果如下:
1.强调审计风险导向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费用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是相关收入和费用的真实与公允。该专项审计的风险导向是被审计单位申报收入和费用数据的高估虚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费用的相关性是审计目标的对应关系,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费用不应计入规定的专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费用中去。而不应是“指引”所指的“完整性”,(在《指引》第六章“对研究开发费用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第七章“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中:二、实质性程序- 1、审计目标与认定的对应关系-(3)完整性)不是重点关注少报收入和费用,少缴税金及设小金库等。
2.明确审计证据收集
编制的工作底稿明确在实质性程序的和分析程序的实施审计工作时,要获取的基本审计证据,以指导注册会计师及助审人员明确审计要求、提高审计效率。由于不同产业(行业)有其各自的特点,明确具体取证有利于审计审验,熟悉证据类型格式,以辨认假证,避免审计不足。
3.提高程序可操作性
工作底稿专项审计要素完整,争取审计思路清晰、简洁、可操作,对于专项审计做什么、怎么做、怎样做好的具体提示,可理解,可记忆,给会计事务所内部的三级复核和外部的审计工作质量检查带来了帮助,审计作业过程的全部工作可一目了然,有助于保证与提高专项审计工作质量。
4.提示审计职业判断
收入审计工作底稿提出了分析程序中的“产销存分析”,以从大的方面防止收入报表的重大错报,用定期盘存法把握本期销量,并在分析程序中明确了“穿行测试”要求,以弥补现在很多事务所专项审计实践中的不足。费用审计工作底稿中提出了比率分析,关联方及其交易分析,执行了《指引》的要求。
5.程序表数据表分离
对收入和费用的审计工作底稿中,有些事务所是程序表与数据表二表合一的,即半张表是各项目数据,半张表是程序指导。我们认为二表分离为好:一是明确工作底稿的性质与用途,程序表是指导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实践过程中的审计目标,实质性程序和分析程序的工作要点,以避免临场翻书看《指引》的尴尬,而数据表是审计人员审计认定的专项金额或被审单位提供的专项数据,二表分离可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二是避免将实质性程序和分析程序的工作底稿交给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填写。有的被审单位投诉举报,有的事务所派出的审计人员把审计工作底稿都交给被审单位做,有的审计人员就抄表复印些凭证后出具审计报告,给CPA行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6.提出实务关注问题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审计应关注问题 | |
事项 |
审计策略 |
1、发票未注明产品型号、规格或数量 |
无法发表审计意见——要求举证证明 |
2、销售明细账没有分类记录 |
提出审计建议-要求分类记录 |
3、年末销售,过年期后红字冲回 |
剔除红字冲回部分 |
4、关联方交易累计大量应收帐 |
函证 |
5、没有建立客户档案 |
提出审计建设——要求建立客户管理台账及档案 |
6、没有销售合同或订单 |
了解行业实情,相应作出审计结论 |
7、企业内销零部件或高新技术服务 |
了解最新产品情况及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所占比例 |
8、被审单位当年未经财务报表审计 |
应对当年全部收入进行审计 |
9、被审单位没有编制明细表和编制说明 |
会计事务所代编为咨询服务,不能同时再兼任审计 |
10、明细表没有三人签名盖章 |
必须要求三名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
11、《工作指引》与《审计指引》的明 |
按《工作指引》表式执行 |
12、被审计单位申报收入明显大于生产 |
关注企业最高生产能力和主要原材料购入,单耗情况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费用审计应关注问题 | |
事项 |
审计策略 |
1、直接投入原材料单耗偏高 |
向技术人员了解,要求提供说明与证据 |
2、非高新技术产品的外购配件 |
向技术人员了解,要求提供说明与证据 |
3、辅助材料明显消耗过高 |
向技术人员了解,要求提供说明与证据 |
4、收发领退料单的分配表不明确 |
向技术人员了解,要求提供说明与证据 |
5、董事长、总经理、技术科长全部工资计入 |
要求提供证据,并予以判断确认 |
6、科技人员工资申报与个人所得税不一 |
要求提供证据,并予以判断确认 |
7、低级辅助人员计入工资过多 |
要求提供证据,并予以判断确认 |
8、研发与生产的工人划分不清 |
要求提供证据,并予以判断确认 |
9、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不恰当 |
按规定和实际计量,予以调整 |
10、非研发性间接费用计入过多 |
按规定和实际计量,予以调整 |
11、委托研发合同与申报期不一 |
要求提供证据,并予以判断确认 |
12、水电煤计量依据不足 |
无法确认 |
二、重视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
1.确定二评策略
在审计实务中,专项审计的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方面存在着不做、应付和自圆其说等各种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所处行业的外部环境不了解,二是对被审单位申报的高新产品(服务)技术及其工艺流程不清楚,三是收费过低,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的时间过紧,四是有的小型新企业内部控制不可靠。五是有的事务所不够重视。
就此我们讨论了事务所专项审计风险与内控评价的审计策略:
(1)认真学习《审计执业准则》、《指引》所规定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相关要求、思路与方法,没有“二评”理念的审计人员作为没有职业胜任能力而不能派出审计;
(2) 深入学习特定被审单位申报产品(服务)的行业特点、技术发展、研发过程,生产工艺等专业知识,可以聘请专家,可以事前收集文献资料了解研究,可以审计小组讨论分析,可以加强事务所内部督导。不懂技术,不知行业,无法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
(3)反对低价恶性竞争,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确定各类专项审计行业竞价底线,维护CPA行业执行环境,保障审计业务质量。
(4) 严格审计计划与现场审计:规定风险评估和内控评价的最低工作时间(16工作小时)。
(5)因被审单位内控不足直接实施是实质性程序和分析程序的,相应扩大实质性程序和分析程序的范围,增加其取证样本,延伸必要的审计内容,并在工作底稿中作反映。
2.设计二评底稿
《指引》明确了专项审计的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方面的要求与做法,也提供了“错报可能发生环节例示表”和“风险评估实施程序表”。这些对我们学习和执行都有用。为了帮助审计人员有效作业,我们设计了“初步风险测试程序表”叁张、“内部控制评价程序表”陆张
(1) 初步风险测试程序表
该程序表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权结构、组织结构、特定研发活动、研发投资活动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估,发现问题。
(2)内部控制评价程序表
该程序表要求对研发费用的直接投入,人工费用、外包费用、销售与收款循环方面的作穿行测试,从而对研发费用和研发收入作出内控评价。“穿行测试”工作是《审计执业准则》和《指引》强调的重要审计方法,但现在有的事务所在审计实务中应用不多,这贰套审计程序工作底稿对审计人员提出了基本要求,明确了至少实施二评程序的工作内容。
三、编纂专项审计格式蓝本
在学习《指引》的基础上,我们编纂了《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格式蓝本》,分为电子版和小册子书面版。
“蓝本”很有用,无论是对事务所还是审计人员,都是一份基本标准,尤其是对中小事务所做强做精有益,大家说要是所有各类专项审计都有简便可操作的“蓝本”手册该多好,而蓝本制作涉及到技术性、经济性和权威性,由CPA行业协会做比较好。
“蓝本”收集的“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明细表及编制说明”和“管理层声明”基本上按照《指引》格式,“审计报告”附件的明细表改为报告使用者科委规定的各项目明细棋盘式。
通过课题研讨,我们就其具体审计项目进行了学习、研究,有所帮助,有所创新,丰富了行业协会小组片会的活动内容,扩大了事务所参与人员的业务交流,沟通了大家的认识,交流了各事务所的审计策略与方法,取得了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组建议行业协会就上述工作底稿交审计技术部门评估、修改,以指导事务所不断提高专项审计质量。
(相关底稿附件省略,未登载。)
(文章作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研究》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