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7-12-25 15:51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计划即将完成,但尚有部分注册会计师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完成课时。为进一步做好年度课时统计工作,请各所配合做好下列工作,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协会考试培训部:
一、申请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有下列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请填写《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见附表1),并附相关证明经事务所盖章:
1、完成专业著作、专业论文或专业课题研究;
2、担当培训授课人、研讨会主持人或演讲人;
3、境外实习期间接受培训;
4、参加在职学位教育;
5、参加专业论坛、研讨会。
二、申请免修条件
有下列情况且符合申请免修条件的,请各所填写《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免修学时确认申请表》(见附表2),并附相关证明经事务所盖章:
1、在境外(港澳台)停留半年以上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无法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
三、申请已参加总所培训
各分所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总所培训的,请提交相关名单及课时证明(须有当地省注协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名单)。
考试培训部联系人:叶慧/64227550
附表2:附件2: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免修学时确认申请表.doc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