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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 (第6号)

信息来源:【上注协】     发布时间:2017-12-14 13:57    

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沪会协〔201236号)的规定,和《关于本市开展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沪会协〔201721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的要求,协会于20177月中旬至10月下旬组织实施了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协会对60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共检查事务所2017年出具的业务报告547份,其中年报审计报告356份、验资报告191份。分别对3家事务所及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惩戒,其中对3家事务所、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对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

二、检查内容及结果

今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采用风险导向的检查方法,着重检查事务所的系统风险,坚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等“五个并重”原则。同时,注意总结事务所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提升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水平,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自律管理,帮助、教育、督促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水平,提高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

今年检查的对象,一是部分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成立时间201511日至20151231日);二是有涉嫌采取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存在问题事务所;三是受到投诉举报较多的反映执业质量问题较多的事务所;四是上一轮检查周期中受到公开谴责行业惩戒的事务所;五是最近检查周期内尚未接受行业检查的事务所。今年共检查事务所60家,截止2016年末本市符合检查条件的非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户数为304家,检查覆盖率为19.7%

此次被检查的事务所多为中小所,检查情况表明,大部分事务所能较好执行执业准则,防范系统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执业质量逐步提高。但同时发现,部分事务所对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重视不够,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等问题;部分事务所审计程序及取证存在重要审计程序实施不足和审计取证不充分的问题;极个别事务所存在弄虚作假、规避检查的问题。

三、行业惩戒情况

本着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行业惩戒委员会通过会议决议,决定对3家事务所、9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惩戒,具体如下:

(一)上海汇强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在对上海汇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该所存在如下问题:

1.在检查过程中,事务所向检查组提供不实业务清单

2.将部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改为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报告提交检查组。

3.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注册会计师未关注重要的会计、审计事项,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错误。

4.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注册会计师对货币资金、存货、往来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益类科目等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给予上海汇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孙茂军、李小鹏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二)上海永润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在对上海永润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该所存在如下问题:

1.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由非事务所人员完成工作底稿,未见注册会计师工作痕迹和复核痕迹。

2.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准则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3.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注册会计师对货币资金、存货、往来款项、损益类科目等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给予上海永润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孙倩、王淑光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三)上海信捷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在对上海信捷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该所存在如下问题:

1.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准则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2.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工作底稿中未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痕迹。

3.在抽查的审计项目中,注册会计师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往来款项、损益类科目等未按照准则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给予上海信捷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徐金兰、李和清、马喜杰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给予上海信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邵娅萍、朱列爱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四)向10家事务所发出整改建议书

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会将受到行业惩戒及事务所内部治理、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缺陷的10家事务所列入整改范围。整改措施包括一是对事务所发出整改建议书、责成事务所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情况核查;二是对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股东)、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股东)、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约谈、强化培训等。对因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列入整改范围并收到整改建议书的事务所,以完成约谈、限期整改,且整改情况核查合格并完成强化培训视为完成整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列入下一年执业质量检查范围,并视情况对相关事务所和相关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

特此通告。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1214